四環素類藥物水產養殖使用規范(一)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四環素類藥物(如土霉素、四環素、金霉素)在水產養殖中的作用與用途、使用原則、用法 與用量、注意事項和休藥期。
本標準適用于水產養殖中細菌性疾病的防治。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獸藥管理條例2004-03-24國務院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休藥期 withdrawal time
最后停止給藥日至水產品作為安全食品上市的間隔時間。
4作用與用途
4.1四環素類藥物為廣譜抗生素,可作用于多數革蘭氏陰性菌和革蘭氏陽性敏感菌,對水產動物的嗜水氣單胞菌(Aeromonas hy dr ophila ) 溫和氣單胞菌(Aeromonas sobria)、殺鮭氣單胞菌(Aeromonas sal- monicida) 遲緩愛德華菌(^Edward siella tarda)、熒光假單胞菌(Pseudonas fluorescens ) 柱狀黃桿菌 (Flavobacterium columnare)、鏈球菌(Streptococcus spp.)、鰻弧菌(.Vibrio anguillarum ) 副溶血弧菌 (Vibrio parahaemolyticus )等病原菌有效。
4.2 土霉素主要防治魚類腸炎病、赤皮病和爛鯉病,蛙類紅腿病,鰻鱺愛德華菌病、赤鰭病、紅點病等細菌 性疾病;四環素主要用于防治魚類腸炎病、赤皮病和爛鯉病等細菌性疾病以及鰻鯽愛德華菌病、赤鰭病、紅點病等;金霉素主要用于防治鮭鱒魚類癤瘡病,也可用于防治白皮病、白頭白嘴病、打印病、弧菌病、鰻赤鰭病等。
文章來源:《水產品獸藥殘留限量及監測方法查詢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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